问:溯源码是强制性的吗?答:溯源码不是强制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地区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可追溯。地区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让用了信息化手段采摘、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等相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因此,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是强制性的。可是,追溯体系有有特别各种方式,随着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出现变化,食品经营者让用了哪种方式采取溯源就自愿性的。如20世纪90年代的商品除了这些以外印上生产批号外,还让用了铺射标签采取防伪。这些商品如高档酒则让用了电话查询码采取真伪查询。
溯源体系是强制性的,可是溯源码不是强制性的,把选购不一样的溯源方式。2000 年以后兴起的条形码既是溯源码,一起同时也是防伪码,直至现在还有这些厂家根据旧在让用。近些年,随着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二维码技术已经较为多应被被被用于各种领域,里面在商品溯源领域已经被一般让用了,这是一种特别便捷有明显手段。进口燕窝也必须遵循中国的法律,建立追溯体系,但把选购不一样的溯源方式。简来说之,食品追溯体系的建立是强制性的,但让用了哪种溯源手段就自愿性的。追溯平台把是家自建的平台,也把是第三方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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